第九十一条
军中骑兵的比例数:在弗郎德勒或德国境向,应为一于四之比;在比利牛斯山和阿尔卑斯山山区,可为一于二十之比;在意大利或西班牙,则为一与六之比。
第九十二条
进行会战也和实施攻城一样,其技巧就在于集中大量火力攻克一点。战斗开始以后,攻方如能出敌意外,集中炮兵火力灾然射击其一选定地点,那么,必能攻占该点。
第九十三条
步兵质量愈好,愈要爱惜使用,并以优良的炮兵予以支援。
精良的步兵无疑是军队的骨干,不过,若强使他们长期同优势的炮兵作战,则会使他们士气瓦解而招致失败。一位拥有精良步兵而又善于运用战术的将领,虽在炮兵方面劣于敌人,仍有可能在战役的某一期间获得成功,但是待到会战的决战之日,他会深切感到炮兵不足之苦。
第九十四条
一个由三万五千至四万人组成的军团,应能于数日之内构筑好得以抗击双倍敌军进攻的阵地。当他们拥有坚强的堡垒或大的河流作掩护时,更应如此。
第九十五条
战争中充满着奇袭的偶然机会。一个将领固然应该遵照一般原则进行作战,但切不可放过奇袭致胜的机会。这就是天才的表现。
在战争中,仅有一个有利的时机,唯有具备天才的人才能把它抓住。
第九十六条
一位将领在会战过后的次日仍然保存行未经使用的部队,那他几乎是失败的。
要想获得最大的战果,必须动用所有的人员。到了完全胜利的次日,已经不再有什么障碍,仅凭战胜者的声威,即可保证获得新的胜利。
第九十七条
战争法则要求:一个分遣部队应避免同业已获得若干胜利的敌军主力进行单独作战。
第九十八条
一位将领出敌不意地反击围城敌军队时,如能因敌猝不及防而使自己争得几天准备时间,那他就应利用此一时间建立壁垒防线。这样,他便增强了自己的地位,在一般情况下,就是获得了新的力量因素,达到了新的威力水平。
第九十九条
在战斗中,要塞守将必须坚守到最后一个小时,他无权任意判定情况,如果情势并非万不得已即主动投降,那他应受死刑。
第一零零条
在战斗或战役过程中,投降部队媾和条件中的有利部分,总是为媾和者本身所享受,而其苛刻有害部分,常由君主及军中其他人员来承当。这种自己避免危险而使他人陷于更大险境的作法,是—种懦怯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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